2013年四川平昌县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2013-11-25 21:22:33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职位

本次计划招聘高中教师153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平昌县2013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范围招聘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并完全符合本公告及《职位表》相关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条件;

4、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211”大学重点本科及以上学历,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具体专业要求见《职位表》)。

5、报考考生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以下(1995年11月28日至1983年11月28日之间出生)。

(三)限报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本人不愿意承诺聘用后在聘用单位至少工作满三年的;

7、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和特岗教师未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报考的;

8、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加分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8日— 11月29日(上午8:30—下午18:00)。

2、报名地点:在平昌县教育体育局四楼会议室、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西华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内江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分别设立报名点,考生可在就近的报名点报名。特别注意:研究生、部属师范院校的免费师范生全部在平昌县教育体育局报名。

(二)报名要求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按照公告公布的职位及条件要求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学科岗位,均视为同意参加岗位调剂。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报名材料

报名需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在《公告》附件下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往届毕业生学历证(研究生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院)就业推荐表一份(需加盖鲜章,2014届研究生需提供本科学历证);

5、按政策规定应享受加分的相关材料;

6、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和特岗教师报考需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7、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

(四)加分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达到规定服务年限、考核合格且截止报名结束时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定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相关证明(内容包括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服现役两年以上经历、退出现役相关证明以及被部队团级及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包括在平昌县境内服务的各类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相关加分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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