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青海西宁市事业单位招聘219人公告

2013-11-19 12:55:53阅读:0地区:青海电脑版

西宁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西宁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9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公开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验、组织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和专业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人员面向全国,不受身份、地域限制,专业对口的历届、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报考所需的专业和人数等其它资格条件见招聘计划表,招聘计划表请登录西宁市人事人才网(www.xnrsrc.com)或昆仑人才网(www.klrcw.com)查看。

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3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3年11月26日8时—12月2日18时;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11月26日8时-12月3日18时;缴费时间为2013年11月26日8时-12月4日24时。报考人员请登录西宁市人事人才网(www.xnrsrc.com)或昆仑人才网(www.klrcw.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完成报名工作。

根据我省相关政策,在我省服务的“西部志愿者”(含青南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特岗教师”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者(出具省级相关部门证明);在我省教育和卫生行业大学生见习岗位服务期满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者(出具州地市人社部门证明);符合我省安置的未就业退役士兵(出具省级相关部门证明);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报名审核通过后,请携带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于12月 3日至12月5日到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1号,小桥十字向西二百米,永宁白金公寓)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处(307房间)进行审核,否则不予加分。

 

四、考试内容、时间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统一笔试、面试的方式,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以两项综合成绩择优聘用。研究生岗位和舞蹈、音乐、声乐、美术四个岗位直接进入面试,按照专业技能考试(占70%)、综合素质测评(30%)方式进行招聘。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20%)、职业能力测试(占笔试成绩的20%)、专业(占笔试成绩的60%)。

笔试专业科目系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专业不限岗位笔试专业科目为文秘相关知识。

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和医护专业招聘岗位与报考人员达不到1:3比例要求的,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保留招聘计划的,可视笔试、面试情况(研究生岗位视面试情况)由市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聘用。其他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比例须达1:3以上,若报名人数达不到所需比例,则取消此招聘名额。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

笔试时间拟定于2013年12月21日。具体笔试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其他

1、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公示(研究生岗位和舞蹈、音乐、声乐、美术以面试成绩排序),聘用单位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若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拟聘人选。研究生岗位和舞蹈、音乐、声乐、美术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技能成绩高低排序。

2、拟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历届毕业生,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者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享受有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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