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改善人员结构,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安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经市政府批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2013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2013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3年及以前年度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我市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具体招聘对象以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适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20日至1995年11月20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以附表岗位要求为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依照国家教育部专业目录为准。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受过刑事处罚,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间的。
3、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人员。
4、中、省和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方法步骤
2013年安康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和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签订聘用合同和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网站上统一发布公告,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咨询电话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0日至11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安康市人民政府东副楼4楼。
3、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本人提交《2013年安康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在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同时提供单位同意报名应聘证明。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考试收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公共科目考试费50元,由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缴付;面试费50元,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向参加面试人选收取。
根据《安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规定,应聘同一岗位的要形成竞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一般不能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除高层次或急需紧缺专业外,原则上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退还应聘人员报名费。
(三)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面试。
1、公共科目考试:公共科目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公共科目考试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考试时间为:12月7日9时-11时(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时参加考试。公共科目考试主要范围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部分法律知识、职业道德、文史基础常识、公文及论文写作知识、自然科技常识、环境保护、事业单位概况、省情概况及时政等方面的内容。参考资料《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可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