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竞争上岗公告
按照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有关要求,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干部队伍,县委决定,采取竞争上岗方式选拔10名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争上岗职位
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10名(副科级事业岗位)。
二、竞争上岗人员范围及资格条件
全县在编在岗、全额财政供养的正式干部职工。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参加工作满3年(2010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立案审查的;(3)处于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提拔限制期内的;(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6)有法律、法规规定其它不适宜担任领导职务的情形。
三、竞争上岗程序
1、报名。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在勉县政府门户网站、勉县定军先锋网下载《勉县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填报,并表明是否服从组织调配,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查并签署意见。
2、资格审查。由县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获奖资料进行审核。
3、笔试。采取百分制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基本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4、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公示考察对象。根据应试者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加分值,按照考察对象与应选职位数1.5: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出现并列成绩,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6、组织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量化考察,得分占总成绩的20%。
7、任职。综合考察对象的总成绩和征求意见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酝酿后,提请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县委研究后,对拟任职人选进行公示(7天),并进行任前廉政法规和任职资格考试。公示期满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是干部身份的办理任职手续,实行试用期一年;是工人身份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聘任制,原身份不变。
对经过考察未使用的报考人员,纳入全县副科级后备干部队伍进行管理。
四、有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4日—11月22日8:00—18:00(节假日不休息),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22日18:00。
(二)报名地点:勉县县委组织部干部科,联系电话:3238878
(三)报名时须提供:1.经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的《报名登记表》(A4双面打印)一式两份;2.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及获奖荣誉证书(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3.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四)加分事项:对个人近三年受表彰情况进行奖励加分。最高加分限额为2分,加分统计时间为2011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间。
对个人获得县级(县委、县政府联合或单独发文,市级部门发文)表彰的,每次加0.2分;获市级(市委、市政府联合或单独发文,省级部门发文)表彰的,每次加0.5分;获省级(省委、省政府联合或单独发文,部级发文)表彰的,每次加1分,荣获中央级(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联合或单独发文)表彰的,每次加1.5分。以上加分事项中,属于集体荣誉的,对个人不加分;对同一事由受到不同层次表彰的,按最高奖励加分,不予累计加分;参加各类比赛获得的荣誉不予加分。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申报受表彰情况,并提供荣誉证书、受表彰文件等证明材料,报名工作结束后,一律不再受理。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后,加分情况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