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陕西榆林市招聘工会组织员、共青团助理员公告

2013-11-01 11:08:53阅读:0地区:陕西电脑版

为了深入贯彻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加强基层就业等基础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为工会、团委公开招聘一批工会组织员、共青团助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共如下:

一、岗位设置

本次为县(区)重点乡镇配备工会组织员和市、县(区)团委配备共青团助理员共172名(工会、团委各86名,具体招聘分配名额附后)。

二、岗位职责

(一)工会组织员在市县总工会和乡镇党委、工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1、学习贯彻工会工作方针政策,做好辖区内工会会员的宣传教育工作;

2、做好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工会组建和工会会员发展工作;

3、积极协调用人单位和职工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依法维护职工权益;

4、完成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共青团助理员的主要职责是:

1、参与全市社区志愿服务整体发展规划的实施;

2、负责志愿服务团体孵化、培育、管理工作;

3、配合志愿者协会开展日常管理、志愿者培训、文明道德宣传教育工作;

4、负责全市公益性社会活动服务等工作。

三、招聘

(一)招聘对象:2013年10月31日之前为榆林户籍的全国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就业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和心理健康;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全国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文凭;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日至1995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的);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原则进行。

1、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不接受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日—2013年11月14日

(2)报名网站: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lhrss.gov.cn)

(3)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A、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凭二代身份证根据专业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二寸正面电子照片(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更有关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B、资格初审。组织有关人员对报考人员的照片、学历、户籍、专业等填报内容进行网上初审,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11月1日—2013年11月14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变更报考信息。

(4)考试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11月1日至15日登陆考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确认截止时间为 2013年11月15日24时,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收费标准按照陕西省物价局陕价涉发〔1993〕11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即每人100元。

(5)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11月24日至29日登录报名网站的“考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里没有下载准考证的视为本人放弃考试。

(6)考试时间定于2013年11月30日。

资格审查由市总工会、团市委分别负责。

2、考试。

(1)笔试。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按应聘人员报考岗位、户籍划分,根据市、县区聘用名额数依据笔试成绩从大到小按照1:2的比例确定初选人员。

(2)资格复审。凡进入初选范围的人员,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带本人身份证、户籍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报到证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由市总工会、团市委分别在教育网站上核对毕业证书真伪。符合条件的进入下一轮筛选,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初选资格,按成绩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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