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大力促进我州毕业生就业工作,补充我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切实做好2013年全州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考聘用工作,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甘办发〔2011〕22号)和甘南州人民政府《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以及各县市依据本县市毕业生数量、财政承受能力、事业单位人员需求等因素提出的招考聘用计划,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考聘用原则、名额、条件、范围
(一)招考原则
这次全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用采取统一方案、分县报名,统一命题、分县考试,统一阅卷、分县公示,统一聘用、分县安置的办法进行。
参加了2013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招考且已被录取的考生,在本次事业单位招考中不予报名。
(二)招考名额
2013年全州计划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35名(工作人员877名,工勤人员358名)。其中:州直50名(工作人员40名,工勤人员10名),卓尼县260名(工作人员200名,工勤人员60名),临潭县200名(工作人员150名,工勤人员50名),夏河县130名(工作人员100名,工勤人员30名),合作市120名(工作人员80名,工勤人员40名),玛曲县100名(工作人员72名,工勤人员28名),碌曲县140名(工作人员90名,工勤人员50名),迭部县110名(工作人员70名,工勤人员40名),舟曲县125名(工作人员75名,工勤人员50名)。
(三)招考条件
1、应、往届未就业的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中专(含中职)、大学专科(含高职)、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
4、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品行,志愿献身我州经济社会建设事业。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近5年内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有舞弊行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
(5)参与“3·14”、“3·16”事件的。
(四)招考范围
此次招考聘用一律面向甘南州内生源和甘南州内户籍的毕业生,非甘南生源和甘南户籍的考生不得报考。
(五)待遇
经公开招考被聘用人员,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管理办法》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五年(五年内不得调动工作);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范围,聘用期间执行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工资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负担。大学专科(含高职)及以上学历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干部,中专(含中职)学历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
二、宣传工作
州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甘南电视台、《甘南日报》、州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发布《招考公告》,向各县市、州直各部门发文宣传。各县市人社、广电、宣传等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将《招考公告》宣传到每个未就业毕业生、每一户未就业毕业生家庭,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
三、组织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共5天)。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二)报名地点
各县市考生分别按生源地在本县市人社局确定的地点报名,州直生源考生到州人社局二楼大厅报名。
(三)报名要求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州、县市招考办负责资格审查。专业分类按照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关于转发〈2012年甘肃省公务员招录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的通知》(州人社字〔2012〕18号)文件参照执行。对报名时弄虚作假、违规报名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2、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在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下,州直和各县市考生分别按生源地报考州直或各县市招考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