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考淮南市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聘用人员的公告
根据淮南市委办公室、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淮办发[2008]22号和淮南市编委淮编[2012]35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淮南市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聘用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统一招考的原则。
二、招考计划
此次公开招考人员26名(具体招考信息见附件)。
三、招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遵纪守法;具有本市户籍;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具体岗位条件见附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3年 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考程序
报名
1、网上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淮南人事考试网www.hnpta.com。
报名时间为2013年10月24日9:00至2013年10月27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淮南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在网上阅知并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公开招考淮南市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照片必须符合规定格式(照片格式: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2.5cm,高度3.5cm,或宽高分辨率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否则出现问题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所填写信息必须全部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报名和参加考试。
2、资格审查和确认
由审核单位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确认。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2013年10月28日16:00前登录淮南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尚未初审或未通过初审的,在2013年10月29日16:00之前可以修改信息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按照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费,统一笔试共两科,每人交报名费90元。报考人员先办理工商银行网上缴费卡再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30日16:00,逾期不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岗位确认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招考岗位数应不小于3:1的竞争比例,对于少数紧缺专业的岗位,经市人社局批准后方可开考。达不到竞争比例的岗位将予以取消或相应减少招考岗位数。因达不到竞争比例而取消或核减的岗位,于2013年10月31日在淮南市人事考试网(www.hnpta.com)发布岗位取消或核减情况。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于10月31日14:30-16:30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将不再参加笔试,报名费退还本人。
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分《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两科。
《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主要内容包括言语理解、数量关系、判断推理、数据分析等,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100分。
《综合知识》主要考察考生的岗位基本业务素质,主要内容包括综合常识、语文知识和写作、计算机等,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报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考生在《综合知识》试题中增加《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令)、《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淮南市人民政府第118号令)内容,分值占该科目的百分之十(考生可登录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