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纪检监察教育培训中心是攀枝花市纪委监察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和市纪委监察局办案及相关会务后勤保障工作。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名(其中:管理岗位2名,专业技术岗位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攀枝花市范围内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参公人员)。
二、选调条件
1、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8年10月21日之后出生);
2、具有大学以上学历;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团队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
5、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6、具备与选调岗位所需的能力和水平。
对于专业技术岗位,计算机、会计和档案专业或具有相关资格证者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过刑事、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在攀枝花日报、晚报及党政网、攀枝花公众信息网、攀西人才网、攀枝花人事考试网等市级媒体上发布公开选调公告,报考人员到市纪委干部室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10月21日-10月28日(周末除外)。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选调公告及相关附件,了解选调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考职位表见附件1)。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照填表说明,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攀枝花市纪检监察教育培训中心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贴照片)。
(3)现场报名。报考者携带报名表2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身份证、学历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到市纪委干部室(市委办公大楼一楼)报名。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始末,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选调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选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笔试
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选调计划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3。达不到1:3的,经市纪委监察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降低比例。达不到相应比例的,调减或取消选调计划,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如遇特殊情况,面试比例可适当调整。面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人员。考核重点是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五)试用
对拟调入人员进行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
(六)办理调动手续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市纪委监察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对此次选调过程进行监督,接受投诉举报。对选调工作中弄虚作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对违纪违规参加选调的人员,取消其选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五、此次选调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