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市人社局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遴选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及专业、原工作单位、考试成绩、拟遴选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
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人社局同意,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办理流动手续
拟遴选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填写《遂宁市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登记表》,按规定办理流动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遴选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立监督小组,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 5863155
市城管局 2317981
九、本公告由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城管局人事教育科 2313398
附件: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开遴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