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四川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遴选公告

2013-10-14 16:57:02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为进一步充实干部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遂宁市市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暂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市城管局)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2名。

二、遴选范围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在职在编的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且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

4.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5.身体健康;

6.无违法违纪行为;

7.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见习期(试用期)内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的;

4.有其他不适宜参加遴选情形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1 日—2013年10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三)报名地点:市城管局人事教育科(遂宁市船山区渠河路68号)。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城管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本次遴选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应对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遴选资格。

(五)报考程序:

1.现场报名:报考者自行下载并完整填写《公开遴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在报名时间截止前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1寸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3张参加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2.职位调整: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遴选名额之比一般不低于3:1。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3:1的,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

3.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于2013年10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到市城管局人事教育科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工作由市城管局组织实施,市纪委(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对考试全过程予以监督。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科目为《城管行政执法基础知识》(范围:《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及职位排名于笔试结束后3日内,在市人社局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遴选职位及该职位名额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等具体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笔试、面试的折合总成绩及职位排名于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面试后,按遴选职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

体检工作由市城管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

市城管局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采用实地考察方式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拟遴选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等,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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