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有效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配齐配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盐政发〔2013〕44号)、《盐池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意见(试行)》,(盐政办发〔2013〕36号)精神,经县委同意,面向全县医疗卫生系统竞聘县医院副院长、中医院副院长。
一、竞聘岗位及职数
盐池县人民医院副院长3名、中医院副院长3名。
二、公开竞聘条件及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2、熟悉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医院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管理能力,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须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在工作岗位上开拓创新,做出实绩;
4、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善于团结同志,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二)资格条件
1、全县卫生系统在编在岗正式职工,具有3年以上工龄;
2、竞聘县医院副院长必须具有与医学相关专业的大学以上学历和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48周岁(196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竞聘中医院副院长必须具有与医学相关专业的大专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年龄45周岁(196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4、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竞聘:
1、受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未结案者;
2、受党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者;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4、所牵涉的医疗质量争议事件未处理完毕者。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3日至17日。
(二)报名地点:符合条件的人员,到盐池县公立医院副院长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设在县卫生局办公大楼三楼),联系电话:0953-6017309 6012230。
(三)报名要求。报名时需填写《盐池县公立医院副院长公推比选报名表》(一式三份,报名登记表可在盐池政府信息网下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近3年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小2寸照片1张。
(四)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县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征求纪检、监察、政法、计生等部门意见。经资格审查参加竞聘的人数与职位比例不低于3:1。低于3:1的,该职位不再进行竞聘。
四、差额比选
1、定向推荐比选。分层次召开干部民主推荐大会。即分别在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所、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站)召开民主推荐会,由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按照竞聘岗位,在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中进行定向民主推荐。
2、资历量化比选。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任职资历、专业技术职称、年度考核、获奖情况等资历评价要素进行审核、认定、计算分值。依据定向推荐、资历量化得分由高到底排序,按照职位与竞聘演讲人数1:3的比例确定竞聘演讲人员。
3、竞聘演讲比选。由县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测试竞争者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领导能力以及个性特征方面对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竞聘人员围绕近年来个人工作实绩、今后工作思路及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等内容,进行8分钟以内的演讲。评委组根据竞聘演讲人员现场演讲情况及综合表现情况,当场进行评分。竞聘演讲结束后,依据定向推荐、资力量化、竞聘演讲得分高低,按竞聘上岗职位与考察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4、组织考察比选。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档案、阅看考察对象个人工作小结、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竞争上岗职位1:1的比例提出初步建议人选。
五、聘用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