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财政系统招聘13人公告

2013-10-11 17:03:43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为加强镇办财政所规范化建设,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局下属财政所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南谯区财政系统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区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区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2013年滁州市南谯区财政局下属财政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热爱财政事业,具有良好职业素养和创新意识;

5、符合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年龄要求为25周岁以下,即1987年10月21 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报考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 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013年10月11日起在滁州市南谯区政府网站和南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谯区财政局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时间为2013年10月21日--- 10月 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报名地点:南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550-3524903,网址:http://www.nq12333.gov.cn。

2、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毕业证书等材料。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报名时须携带相关服务证书和材料在报名现场审核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2),逾期不再补办。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人员须填写《南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3),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四张。

4、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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