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才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要求,经县政府同意,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我县卫生系列工作人员若干名。
一、招聘原则和组织形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卫生工作人员充实到卫生系统,提高全县医疗水平。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性质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卫生系列工作人员7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3年保亭县公开招聘卫生系列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岗位性质
本次招聘的岗位性质为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
(三)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
5.招聘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6.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依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8日至2013年11月1日。
2.报名地点:保亭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局窗口。
3.联 系 人:郭先生 关先生
4.联系电话:0898-83668451 15501706113
5.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统一在规定的时间内自愿报名,并接受现场资格初审。报考者根据所学专业或具备的执业资格报考相应职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者须在《保亭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报名表》(可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http://baoting.hainan.gov.cn/bt/index.html)上明确报考单位和职位。
6.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提供如下材料:
(1)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核原件收复印件);
(2)一寸近期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
(3)报考者已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加分证明。提供在保亭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七峰医院工作用工合同书(原始凭证及复印件)、工资发放表(原始凭证及复印件),用工合同书和工资发放表须单位主要领导签名加盖单位公章,若报名期间无法提供加分证明,视为无加分条件。
7.报考者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8.经资格审查招聘岗位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则相应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在接到通知后可重新改报其他符合规定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9.报考者凭身份证或报名表于2013年11月12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组织考试
1.笔试
笔试实行百分制,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各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合格分数线按参加同类试题考试的所有考生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项)的平均分来划定,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项)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参加面试。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保亭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2.加分和资格审查
(1)加分
报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七峰医院岗位的给予加分,加分仅计入笔试卷面分数。加分条件为:
①保亭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七峰医院现聘用的在岗保亭县卫生系统工作人员每一年工龄加1分,6个月(含)以上者算一年分值,3个月以下不加分,3个月(含)以上、6个月以下者算0.5分,最高加分不超过6分。工龄计算截止2012年12月31日。
②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执业护士资格者加6分;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加4分。
③工龄加分和资格加分不得累加,取最高加分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