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富源县煤炭工业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富源县现在地方煤矿132矿141对井,有驻矿安全督查员230名。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地方煤矿驻矿安全监督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曲政办发〔2013〕9号)第四章第二十四条和中共富源县委2011年12月5日《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纪要》第二款第(三)条等文件精神,富源县煤炭工业局所属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富源县煤炭工业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有关工作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范围及对象
富源县煤炭工业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面向富源县煤炭工业局聘用且在岗的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驻矿监督员。
二、招聘公告的发布和查询
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的《富源县煤炭工业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通过《曲靖党建网》、《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富源县人事人才信息网》(以下简称规定网站)及《曲靖日报》等媒体向社会统一公告,详细情况可登录以上网址查询。招聘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和公告均通过规定网站发布,望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三、招聘岗位、人数
(一)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及招聘条件等详见《富源县煤炭工业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该计划表见附表。
(二)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资格审核交费有效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10月2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21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性质和学历要求;
6.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的人员报考,须参加笔试;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应聘考生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必须与招聘专业一致,专业名称参照《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2013年3月),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或多少一个“学”字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若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8.岗位要求持有的相关证书和材料: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身份证》(《户口薄》或《户口迁移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证明》)、《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档案(或存放证明)、富源县事业单位编制外煤矿安全督查员2013年聘用合同书、加分证明材料、已婚人员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学历认证材料等,报名时必须持有,否则不予通过;
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身份证》(《户口薄》或《户口迁移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证明》)、《毕业证》、档案(或存放证明)、富源县事业单位编制外煤矿安全督查员2013年聘用合同书、加分证明材料、已婚人员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学历认证材料等,报名时必须持有,否则不予通过;
9.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0.因需涉及煤矿井下工作,限招男性;
11.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情形如下: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