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2013年兴庆区公推比选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要求,制定本简章。
一、公推比选职位和职数
兴庆区教育局副局长2名。
三、公推比选的资格和条件
报考者应具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符合以下任职条件和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现任教育局机关中层及以上或各中小学副校级职务满3年;或现任各中小学校级(含教办)、幼儿园园长职务。
3、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没有取得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推比选的程序
1、在兴庆区党建网、兴庆区教育信息网公开公推比选公告和简章。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9月17日(星期二)—9月22日(星期日)(报名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正常报名)。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兴庆区公推比选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兴庆区委组织部,兴庆区政府办公楼7楼712室)。
咨询电话:0951-6715360 张佩叶
3、报名方式。
报名主要采取干部个人自荐、县处级领导干部署名推荐、单位党组织推荐、组织部门推荐等形式相结合的方式。
报考者须填写《兴庆区2013年公推比选教育局副局长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二)。报名登记表从兴庆区党建网下载,所填报信息须经教育局严格审核并加盖公章。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同一底片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6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银川市级以上表彰奖励证书、近五年年度考核等次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各1份(报名时须携带原件审核)、任职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上需标注“与原件核对无异”字样并在其上加盖公章)
报考者可查询兴庆区党建门户网(http:www.xqqdj.org)发布的《关于在兴庆区教育系统开展公推比选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实施方案》,并下载报名表。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兴庆区公推比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名单对外公布。每一比选职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一般不低于1:15。
5、笔试。由兴庆区公推比选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地点由公推比选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笔试采用闭卷答题方式。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得分(百分制)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不超过每一比选职位1:10的比例确定进入履历奖励量化评价人员。
6、量化比选。
进入履历奖励量化评价人员,根据笔试成绩×70%与履历奖励量化成绩得分之和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比选职位1:5的比例确定进入陈述答辩人员。
履历奖励量化评价办法:根据履历奖励量化评价人员提供的资料,按照《兴庆区公推比选教育局副局长履历奖励量化评分标准》进行履历奖励量化评价。
7、民主推荐。
召开民主推荐会议,被确定进入答辩人员每人先进行表态陈述发言,然后进行现场答辩。表态陈述发言时间为3分钟,答辩时间为7分钟。
民主推荐人员根据陈述答辩人员的陈述、答辩及工作履历等情况民主推荐考察对象。
8、确定差额考察对象。
根据陈述答辩人员综合量化得分,并按照综合量化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比选职位1:2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人选。
陈述答辩人员综合量化得分=笔试履历奖励量化得分×50%+陈述答辩推荐得分×50%
9、综合考察
区委派出考察组对差额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采取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测评、德的状况测评、民意调查、个别谈话考察、查阅档案、岗位适应性评价等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