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考试选拔西安区社区工作者资格人选的工作方案
为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西安区第四届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考试选拔社区工作者资格人选。为积极稳妥地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
2、按照德、能、勤、绩、廉的用人标准,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重要评价依据,公开考试选拔具有一定工作能力的人员参与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二、公开考试选拔有关条件
1、政治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廉洁奉公。无违法违纪行为。
2、岗位条件:户籍和居住地均在牡丹江市的居民;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报考者需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
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胜任社区岗位的人员均可。
三、公开考试选拔工作的有关说明
1、根据社区工作实际岗位需求,本次公开考试选拔采取笔试、面试和考核审查三种方式。
2、笔试、面试和考核审查合格者,按实际需要由西安区社区换届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给各街道党工委,由其提名为社区工作者正式候选人。
3、经选举后,当选人进入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并按相关规定享受社区工作者待遇。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西安区社区工作者资格人选公开考试选拔公告,将分别在西安区政府网站、牡丹江晨报、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予以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按照报名时限要求,在西安区社区服务大厅集中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2、报名时,考生须本人携带毕业证、退伍证、户口、身份证、近期免冠二寸照片4张。
3、逾期不予补报,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均需审核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4、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采取其他一切不正当手段的,一律取消资格。
(三)笔试
1、采取统一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内容:科学发展观,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党的“十八大”精神,市委、区委全会精神,社区工作应知应会基础知识。
2、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实行统一命题、制卷、发布成绩,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3、参加公开考试选拔人员按实际需要人员的1:3确定。如人数不足,可按照实际情况降低比例。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反应能力、社区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应急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五)考核审查
考核审查工作贯穿报名、笔试、面试、公示、参选等全过程,由西安区社区换届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六)公示
1、根据笔试面试结果,对综合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有异议者经查属实,取消资格。
2、公示期间,参加笔试及面试人员需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分别出具居住地公安机关和社区居委会的证明。
3、公示结束后,按总成绩排名,依次自主选择拟竞选岗位。如有放弃者,依次递补。
五、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20日—9月4日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9月5日
3、笔试时间:2013年9月7日9:00—11:30
4、面试时间:2013年9月8日
5、公示时间:2013年9月9日—9月16日
6、报名咨询电话:5899717、5899726
7、区监察局监督电话:5899617
六、组织机构
为做好公开考试选拔社区工作者资格人选工作,特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海峰,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平担任,成员单位由区委组织部、监察局、人社局、民政局和社区推进组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