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鹤壁市淇滨区事业单位招聘36人公告

2013-08-29 11:34:21阅读:0地区:河南电脑版

为加强淇滨区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6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可放宽到35周岁(1978年8月1日后出生);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

4、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6日—9月8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宜居快捷酒店(新世纪广场东区南头)

联系电话:0392-3399418 0392-3399403

 

(二)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并现场采集图像。报名时,符合条件人员须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淇滨区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表格内容需打印)1张。

(三)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四)各拟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不足5:1的,需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

(五)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由区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采用闭卷做答形式,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50%+申论成绩×50%。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试者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二)面试

面试由区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各岗位的面试统一组织,聘用异地评委,由区招聘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比例内最后一名出现相同成绩,一并进入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需在面试前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等证件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确认。上述证件及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保面试人数达到1:3的比例。面试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区招聘办公室确定。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排列名次。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区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比例内最后一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范围。体检对象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产生岗位空额时,不再递补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个人缴纳。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包括:①资格复查:学历、年龄、档案材料等; ②现实表现:鉴定材料、计划生育证明、辖区派出所治安管理证明等。如有党政纪处分等否决条件的,取消资格。另外,当考察对象不合格产生岗位空额时,不再递补考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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