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5、本次招聘的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信息,统一在松阳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ongyang.gov.cn/)和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yrlsb.com/)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中共松阳县委组织部、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松阳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松阳县委组织部8062874,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063903,松阳县残疾人联合会0578-8060898,8065451。
举报电话:松阳县纪委、监察局8063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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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残疾人联合会
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