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丽水市松阳县残疾人联合会下属事业单位招聘2名人员公告

2013-08-27 17:59:18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2013年丽水市松阳县残疾人联合会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儿童康复教师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残联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事残疾儿童的康复教学与训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儿童康复教师2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幼儿教育、小学教育或特殊教育专业毕业;

2、具有松阳县户口(以2013年9月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的人员;高考入学时户口在松阳县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特殊教育专业报考人员放宽到丽水市户口。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专业)所需的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服从组织分配,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能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2、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3日以后出生);

3、政策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9月3日--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采取现场报名的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松阳县残疾人联合会四楼办公室(县城长松东路19号残疾人康复综合服务中心,新人民医院旁边)。

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色照片2张。在编人员报名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于9月10日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公共知识,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

笔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确定面试对象。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放弃面试的,在该岗位(专业)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实务能力、应变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然后按招聘岗位(专业)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并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的康复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2、本次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的比例,低于1:3的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经报请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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