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考核工作参照《湖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办法》实施,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成绩60分以下的人员不得递补),如没有人员递补,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审定后,在湘潭人事考试网(www.xtrsk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监管下进行,接受湘潭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招聘工作中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将严肃查处。
十一、招聘工作查询电话
咨 询 电 话:0731-58276023
举报投诉电话:0731-58276083
附件:湘潭市财政局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 表.doc
湘潭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湘 潭 市 财 政 局
201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