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省常州金坛市事业单位招聘104人公告

2013-08-23 15:25:11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七、公示

考察(政审)后,由市人社局统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

经考察(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经主管局同意后报市人社局审批。事业单位新聘的工作人员,试用(见习)期为一年,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要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公众和舆论媒体的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市 纪 委:0519-12388

市人社局:0519-82822074

十、本简章由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19-82823922 、0519-68900792。

附件1:2013年金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附件2:2013年金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介表.xls

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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