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省常州金坛市事业单位招聘104人公告

2013-08-23 15:25:11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结合金坛实际,制定2013年金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招聘对象为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学历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2)。

2、下列人员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其他人员限金坛市户籍或生源:

(1)具有研究生学历(全日制)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2)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2日至1995年9月6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和副高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2年9月2日以后出生);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需具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时间截止到2013年8月31日前)。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和需要回避的情形

 

(一)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全日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二)下列人员需要回避:

1、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简章

本次招聘信息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3年 8月下旬在下述网站及有关新闻媒体发布:

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jsjthrss.gov.cn

金坛市人事人才网:www.jtrsrc.com

中国金坛-金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jsjt.gov.cn/zgjt/

常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czhrss.gov.cn

(二)报名方式

报考附件1岗位和附件2岗位的考生分别按以下报名方式进行:

 

1、报考附件1岗位的考生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www.jsjthrss.gov.cn。

考生进入报名网址,按网上提示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报名时间:2013年9月2日至6日(网上受理时间为每日9:00--16:00),考生须在报名的同时上传照片。

2、报考附件2岗位的考生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考生应递交岗位所需的下列材料:

(1)《金坛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现场填报);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3)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书,若国外(境外)学位的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出具的认证证书(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4)报名费100元;

(5)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时间:2013年9月9日-10日9:00--16:00;报名地点: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金坛市东门大街67号)。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市人社局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凡弄虚作假的,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所有报名的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选报的专业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资格初审期间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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