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省苏州昆山市事业单位招聘208人公告

2013-08-23 10:52:21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昆山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规程》有关规定,昆山市部分事业单位定于2013年9月1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管理能力和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本科学历毕业生须为苏州户籍(含各市、区,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户籍),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须为江苏省户籍,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不受户籍限制。

(四)学历条件为本科或具有与岗位匹配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为中级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1977年9月1日后出生),具有与岗位专业匹配的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2年9月1日后出生),且户籍和人事档案关系均须在江苏省(在省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江苏省户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具有与岗位匹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不受户籍地的限制,年龄须在45周岁及以下(1967年9月1日后出生)。

部分岗位对年龄、户籍和学历的特殊要求详见职位表。

(五)附表《2013年昆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汇总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附表《2013年昆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汇总表》

专业条件设置参照 《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3)》

四、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1日(星期日)上午9:00—下午4:00

2、报名地点:昆山市人力资源市场(崂山路9号)

(二)报名程序

1、应聘人员选择岗位。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招聘单位)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

2、招聘单位资格初审。经招聘单位初审,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领取《2013年昆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1份,将《登记表》中“报名者填写内容”填写完整并加贴照片后交招聘单位签字(盖章)。

3、人社部门验证登记。经初审合格的报名者持《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原件,分别到指定的“验证登记处”进行验证。

4、登记缴费。验证合格的报名者当场办理登记和缴费手续。将《登记表》交“登记缴费处”(《登记表》后附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证明复印件、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3张)。

报名考试费10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

(三)报名注意事项

1、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2、社会在职人员或未就业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件。

3、归国留学人员,除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或档案关系托管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外,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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