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事业单位招聘98人公告

2013-08-23 10:46:40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3.归国留学人员,除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外,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4.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6.凡报名者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7.因本次招聘将统一组织笔试,因此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笔试设开考比例为3:1(除街道幼儿园岗位外),街道幼儿园岗位设开考比例为2: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人社部门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由人社考试部门通知考生办理退费手续。

8.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9.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苏州市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所有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并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减免考试费。

 

五、笔试

(一)笔试的时间、地点和形式、内容

1.笔试时间为2013年9月2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于2013年9月24日、25日上午9:00—下午16:00到苏州市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地址:西环路3068号2号楼512)凭本人身份证和《交费收据》领取《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内容为综合知识(含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两部分),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二)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不足3倍时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三)笔试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在http://www.gusu.gov.cn,http://www.gs88591.com/上公示三天。

六、面试

(一)A类岗位和B类岗位(除街道幼儿园岗位外)

1.面试通知发放。时间:2013年10月9日、10日9:00——16:00。地点:苏州市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地址:西环路3068号2号楼512)

2.所有进入面试的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3.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5.面试成绩的计算。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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