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卫生系统招聘50人公告

2013-08-23 10:52:41阅读:0地区:新疆电脑版

伊宁县卫生系统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加强伊宁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解决卫生技术人员不足的问题,经伊宁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5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范围

2013年计划面向社会招聘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针灸推拿、护理(助产)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临床医学、影像技术)、麻醉学(临床医学)、口腔、眼科、财务等12个专业,5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详见《伊宁县卫生系统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组织分配。

3、热爱卫生事业,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临床医学岗位:符合报考医师资格规定的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2、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岗位:符合报考医师资格规定的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3、针灸推拿岗位:符合报考医师资格规定的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针灸推拿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4、护理(助产)岗位:符合报考护士资格规定的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护理(助产)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中医医院要求具有护士执业资格)。

5、医学检验岗位:具有国家承认的医学检验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6、医学影像岗位:符合报考医师资格规定的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临床医学或医学影像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国家承认的影像技术专业中专以上学历(限人民医院)。


7、麻醉岗位:符合报考医师资格规定的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临床医学、麻醉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8、口腔医学岗位:符合报考医师资格规定的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口腔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9、眼科临床岗位:符合报考医师资格规定的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10、财务岗位:具有国家承认的财务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和身体条件

人民医院面向全社会招聘职位中护理(助产)岗位年龄要求在30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中医医院护理、检验、影像岗位要求28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其中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及针灸推拿岗位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3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要求身体健康。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伊宁县卫生系统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每人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填写《报名表》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书、资格证书(或当年合格分数成绩单)及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小二寸照片2张(蓝底)。按照新计价费字2002(787)号文件标准,收取考试费100元。

2、报名时间

2013年8月26日-9月5日

3、报名地点

伊宁县卫生监督所三楼会议室

联系人:聂鸿烨 0999-4027622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证件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初审结束后,统一发放笔试准考证;进入面试环节后进行复审,审查合格后发放面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统一使用汉语进行考试,考务工作由伊宁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一)笔试

以闭卷方式进行,汉语答题,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印制的为准。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2年9月10日至9月15日。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占20%,各报考专业的理论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占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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