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省交通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81人公告

2013-08-22 22:27:02阅读:0地区:辽宁电脑版

(三)笔试

笔试由省人事考试局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生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3年10月13日(星期日)上午9:00-10:30,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报考者需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辽宁人事考试网将发布查询考试成绩的时间和办法。请考生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成绩查询通知。省交通厅将会同用人单位对成绩汇总分析,并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审查

面试前,省交通厅会同用人单位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复审)。资格审查(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在省交通厅网站另行公布。

(五)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如进入面试的末位出现相同分数的,相同分数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辽宁省交通厅网站公布。


面试人员的递补工作将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递补人员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递补人员名单不再另行公布。

2、面试时间、方式及要求

面试由省交通厅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危机处理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在辽宁省交通厅网站另行公布。

(六)体检

笔试、面试权重为5:5,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末位出现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组织实施。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应在收到体检结果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将在接到应聘者申请后的7日内安排复检。用人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将在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复检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参加原体检的医生不能参加复检。

根据需要,考核与体检环节的先后次序可以进行适当调整。

(七)考核

考核工作由省交通厅会同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考核的时间、方式由省交通厅会同用人单位确定。


(八)公示与聘用

公示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辽宁人事考试网统一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为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高校毕业生见习期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递补

面试结束后,因考生自愿弃权或因考核、体检、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人员而产生空缺名额时,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实施递补。如需递补,由省交通厅上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按笔试、面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确定递补人员在一周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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