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省交通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81人公告

2013-08-22 22:27:02阅读:0地区:辽宁电脑版

2013年辽宁省交通厅所属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3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3]43号)精神,现将辽宁省交通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30日(含)至1995年10月1日(含)期间出生);

2013年应届毕业的非在职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9月30日(含)至1995年10月1日(含)期间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七)具有招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辽宁省交通厅网站(www.lncom.gov.cn)、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公布的“2013年省交通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三、招聘组织与方式

采取考试考核方式招聘,其具体实施由省交通厅和用人单位分工负责。

四、招聘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公告及具体招聘计划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统一向社会发布。省交通厅网站(www.lncom.gov.cn)同步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时、下午14至16时;周六、周日上午9:00-11:30时)。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需携带报名表打印件3份(须贴照片)、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获奖证书、能证明个人能力资历的其他材料和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和1份复印件),报名光盘1张[光盘内建立一个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为名称的文件夹,例如“张三201100198808088888”。文件夹内包含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和电子照片共3份电子文档,其命名方式分别为“身份证号.xls”和“身份证号.doc”“身份证号.jpg”,其格式与要求请参考《辽宁省交通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所需材料填报须知》],考务费50元,按下表所列地址到所报考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报名。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9月30日。

用人单位 报名地址 咨询电话
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88号金都酒店 024-8236442315840100190
省公路路政管理局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9号金星宾馆(八一剧场对面兴华园二楼) 024-232196622324396513840584756
省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局 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128号502室 024-31897007
省交通厅通信信息总站 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十九号甲1204室 024-23239398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招聘岗位信息,如实填写个人情况。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或聘用资格。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如某一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2:1时,用人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如取消或削减招聘计划,用人单位将以电话或以网站公告方式通知应聘者。

已通过审核并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10月8日9时至10月13日15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或与辽宁省人事考试局联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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