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四川凉山州接待服务中心招聘3名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13-08-22 11:29:40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笔试时间定于2013年9月17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及接待礼仪,卷面分为100分。

六、考试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在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凉山州接待服务中心公示栏进行公示,同时公示体检人员名单。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则相同者都参加体检,最终以考核结果决定聘用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9月27日在凉山州接待服务中心公示栏内公示。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医院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因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八、考核

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九、公示

经面试、笔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凉山州接待服务中心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含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因而出现的空额,经凉山州接待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可依次递补。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新聘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严肃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二、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若有调整、通知、补充等事项,在凉山人事考试网或凉山州接待服务中心公示栏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不及时查看公示栏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笔试、体检、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中共凉山州委凉山州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凉山州接待服务中心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凉山州接待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四、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凉山州接待服务中心 0834-2173199

监督电话:凉山州纪委监察局  0834-3865848

附件:《凉山州接待服务中心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2013年8月21日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