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四川凉山州接待服务中心招聘3名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13-08-22 11:29:40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凉山州委凉山州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凉山州接待服务中心工作人员3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凉山人事考试网 [http://lsz.scpta.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凉山州接待服务中心 全额事业 西昌市三岔口南路88号,州委综合楼二楼 政务接待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管理类政务接待员3名。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招聘范围

详情见附件《凉山州接待服务中心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代报。

(一)报名时间:2013年8月28日—29日。

(二)报名地点:凉山州接待服务中心(西昌市三岔口南路88号,州委综合楼二楼)。

(三)提交资料:

1、现场领取并填写《报名信息表》:考生应如实填写报名报名信息表,并准确填写联系电话,若所留电话错误或沟通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4、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5、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

6、连续从事接待工作2年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工作单位出具证明并加盖鲜章)。

(四)报名缴费: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规定的标准,收取面试考务费80元。

(五)资格审查:对报考者《报名信息表》、提交材料等分别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应如实提供材料,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在资格审查及考核过程中,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面试和笔试(面试、笔试卷面满分各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

(一)面试

1、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及技能展示的方式进行。

2、开考比例

面试开考比例为3:1,如面试开考比例达不到3:1,经请示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可放宽到2:1,若仍达不到2:1的,则按比例削减招聘岗位,调整补充公告在凉山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告。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3、领取面试通知书

考生于2013年8月30日14:30—17:30在凉山州接待服务中心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时间定于2013年8月31日。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

面试当日,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5、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及排名于面试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凉山州接待服务中心公示栏进行公示,同时公示进入笔试人员名单。

(二)笔试

根据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拟进入笔试人员。最后一名进入笔试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笔试名额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错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笔试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进入笔试的考生于9月16日(08:30-17:00)在凉山州接待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考务费50元。未按规定领取《准考证》,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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