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特克斯县“双推双考”选拔推荐干部公告

2013-08-21 16:41:22阅读:0地区:新疆电脑版

关于特克斯县“双推双考”选拔推荐后备干部的通知

县委各部、委、办,政府各委、办、局、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党组(党委):

为进一步充实完善我县后备干部队伍力量,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培养建设一支创先争优、有发展潜力的高素质后备干部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采用“双推双考”(即:党组织推荐、群众推荐、统一考试、组织考核)的办法选拔推荐一批后备干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特克斯县科级后备干部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职位类别

1、推荐范围:面向特克斯县直单位及乡镇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推荐优秀后备干部。本次推荐的是正、副科级后备干部,推荐的正、副科级后备干部中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占一定比例。

2、职位类别:党政综合类(适合于乡镇、县委各部委办、政府各委办局、人民团体等部门从事党务政务管理工作的科级领导职位)、经济与城市建设类(适合于乡镇、八卦景区管委会、财政局、经贸局、审计局、统计局、旅游局、发改委、招商局、安监局、供销社、建设局、交通局、环保局、爱卫会等部门科级领导职位)、农业农村类(适合于乡镇、科协、科技局、农业局、林业局、农机局、畜牧局、水利局、民政局等部门科级领导职位)、医疗卫生类(适合于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民医院、中医院、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站、计生委等部门科级领导职位)、教育行政管理类(适合于教育局、县直各中小学、幼儿园等部门科级领导职位)、政法法律类(适合于乡镇、政法委、统战部、民宗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科级领导职位)。

二、后备干部资格条件

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一定实践经验和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在本职岗位工作勤奋,业绩较为突出。

3、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

4、推荐正科级后备干部的人员职级须为副科级,推荐副科级后备干部的人员为一般干部。一般干部工作年限至少满2年。选调生或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年限可放宽至1年。


5、身体健康。

6、推荐的副科级后备干部岗位的年龄不得超过40岁,推荐的正科级后备干部岗位的年龄不得超过45岁。对表现特别优秀,群众认可度较高,可适当放宽年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31日。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推荐:

(1)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不称职(不合格)的;

(2)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正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4)受过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刑事处罚的;

(5)其他不适宜担任后备干部情况的。

三、“双推双考”工作程序

(一)党组织推荐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酝酿,严格按照后备干部推荐条件,认真组织推荐工作,集体研究确定后上报。卫生系统、教育系统、畜牧系统由党委统一组织开展推荐工作。党组织推荐后备干部,截止时间2013年9月30日,逾期不推荐后备干部,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后备干部在推荐时要按职位类别进行推荐。

(二)群众推荐

各级党组织推荐后备干部结束后,县委组织部将适时到各单位开展群众推荐后备干部工作。在群众推荐后备干部工作中,党组织推荐的后备干部,得到的推荐票达不到50%的,不列为后备干部;党组织未推荐,但群众推荐得票达到50%的,经组织考核合格的,也可列为后备干部。

(三)统一考试

经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产生的后备干部,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划定相应的分数线,未达到分数线范围内的,取消后备干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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