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厦门开元街道办事处招聘10名非编人员公告

2013-08-21 16:44:40阅读:0地区:福建电脑版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


3.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并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

4.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或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的,从综合总分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保留期限为一年(自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起算)。当岗位出现空缺时,招聘单位可在公示期满日起一年内,报区监察局、区编办、区人社局决定是否从该批次报考该岗位且综合总分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海峡人力资源网公示3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招聘单位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非2013年毕业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工资及待遇:

试用期满后工资、福利待遇按社区工作者工资福利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缴交社保。

(三)本次招聘工作在开元街道纪工委、区监察局的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2270527(街道)或2667029(区)。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和复习材料。

(五)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海峡人力资源网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上述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工作。

附件:开元街道非在编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思明区开元街道办事处

201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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