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朝阳市龙城区招聘编外临时人员公告

2013-08-21 11:31:22阅读:0地区:辽宁电脑版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妥善处理好2000年之前朝阳农校毕业生的安置就业问题的要求,根据2013年5月30日龙城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在龙城区(龙城新区)内的2000年之前原朝阳农校全日制普通中专统招毕业生中招聘编外临时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品德;

(三)曾因犯罪受到过各类刑事处罚。暂定有犯罪嫌疑,现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予招聘。

三、招聘范围

2000年之前龙城区(龙城新区)籍原朝阳农校全日制普通中专统招毕业生。

四、招聘方法及步骤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3年 9月2日---2013年9月4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00。报名时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校证明)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本人毕业生档案。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色正面照片4张。报名地址:龙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7房间,报名咨询电话:0421-3721070,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龙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人员的条件资格进行审查,对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将与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朝阳市农校进行核实核对。经审查,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不予参加考试和聘用;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经审查合格的签发准考证。对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考试

此次招聘采取考试(笔试)形式,考试试卷满分为100分(答题时间为90分钟)。

(一)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试题参照省、市公务员考试或事业单位聘任人员公开招聘考试试题模式;

(二)考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准时参加考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到指定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体检医院为具有体检资格的县(区)级以上综合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实施,经体检不合格者,不作为聘用人选。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的情况进行考察。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拟定为招聘人选,将在龙城区政府网站上、龙城区政府1楼大厅、报名地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可聘为编外临时用工人员,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用工单位,并与用工单位签订编外临时用工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五年,合同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人员予以续聘,不合格人员不再签订劳动合同,予以辞退。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3日内办理相关招聘手续,到用工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工资保险待遇为月工资1100元,上“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并参照企业上缴养老保险办法,补缴毕业生从毕业到被聘用之前的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龙城区财政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毕业生自己缴纳,补缴标准及所需的费用进行公示。上岗人员按照《龙城区(龙城新区)招聘原朝阳农校全日制普通中专统招毕业生为编外临时用工人员上岗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