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区公开选拔街道办事处行政事务中心主任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根据工作需要及编制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克拉玛依区街道办事处行政事务中心主任岗位进行公开选拔,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及数量
街道办事处行政事务中心主任2名
二、公开选拔的范围
克拉玛依区属机关、事业单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干部。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
3.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必备的专业知识、领导能力,工作成绩突出,群众公认,作风正派,廉洁自律,身体健康。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满4年(含1年实习期)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
(二)任职条件
1.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沟通能力;
2.具有一年以上街道或社区工作经历;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2年9月以后出生)。
特别优秀的年龄和学历可适当放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 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 处于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 不符合公选范围和资格条件的;
5. 其他不宜报考的。
四、公开选拔程序
1.发布公告。公告通过克拉玛依区公众信息网发布。
2.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通过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等方式报名,并填写《公开选拔科级干部登记表》(见附件),由所在单位审核,单位正职签字后加盖公章;组织推荐须出具单位党组织的书面推荐意见。报名结束后,区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符合条件的人数不足4人,则取消该岗位的公开选拔。
3.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知识、业务知识和文字写作常识,使用汉语答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确定考察人选。根据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以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2—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5.组织考察。组成考察组,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经组织考察确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空缺。
6.讨论决定。根据考察情况,考察组提出人选建议,区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议研究,报区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
6.任前公示和办理任职手续。对决定任用的干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
五、报名及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19日
上午9:30—13:00,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
联系电话: 6234978
2.报名地点:克拉玛依区委组织部干部管理室(天山路42号克拉玛依区办公楼附楼119房间)
3.报名办法:报名人员需填写《公开选拔科级干部登记表》(可在克拉玛依区公众信息网下载,正反面打印,也可以到报名地点领取),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近三年获奖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
4.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纪律要求
公开选拔工作在克拉玛依区纪委全过程监督下进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有关单位要客观、全面反映和提供报考人员真实情况;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拔工作的有关要求,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6227334、6666615
附件:
中共克拉玛依区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