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振兴计划招聘40人公告

2013-08-19 14:51:13阅读:0地区:陕西电脑版

根据《2013年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3年西安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市统一安排,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为教育、卫生基层事业单位和街道农业综合服务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3年我区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人员共40人,其中,基层幼儿园教师10人,基层小学教师5人,基层卫生院工作人员20人,街道农业综合服务站工作人员5人。

二、招聘对象: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的 2013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往届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服务期满的“特设岗位教师”、“选聘到村任职”、“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主要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部分专业岗位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13年西安市长安区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6.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适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市人社局统一部署安排,采取公布招聘简章及岗位需求、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19日0:00—8月23日18:00

2.报名网站:陕西人事考试网(www.sxrsks.cn)

3.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结束后,应聘人员于8月26日—8月28日持相关证件在西安市长安区第一小学接受资格审查,通过后,于9月3日—9月4日在资格审查点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应聘人员需持网上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人事部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或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1寸近期免冠彩照、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

(二)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主要范围: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部分法律知识、职业道德、文史基础知识、自然科技常识、环境保护、事业单位概况、市情概况及时政等方面的内容,可参考《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可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

笔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50%。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各招聘岗位均按照招聘名额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对报名人数较少的专业可直接组织面试,择优录取。若笔试初录人员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相应增加笔试初录人数。

(三)面试

对于应聘基层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主要采取讲课和专业技能展示的方式,对于应聘基层小学教师岗位的人员主要采取说课的方式,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业务素质等方面能力;对于应聘卫生、街道农业综合服务站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主要采取面试答辩的形式,重点测试应聘人员掌握专业知识、逻辑思维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50%,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每个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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