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事业单位招聘38人公告

2013-08-19 11:28:43阅读:0地区:陕西电脑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改善人员结构,根据《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市人发〔2006〕3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对我区事业单位需要补充的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1.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人。

2.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人。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西安市莲湖区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3年8月底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个别岗位放宽至全日制大学专科和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未就业的毕业生,或已就业且最低服务年限已满的工作人员。

2.根据岗位条件所需的其他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大专学历报考者应为西安市生源或具有西安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3年8月26日前户口所在地为准);

6.报考者年龄按照《西安市莲湖区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中的要求,28周岁以下(1984年8月26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1982年 8月26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26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1972年8月26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1967年8月26日以后出生);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方法步骤

招聘工作采取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方法和步骤实施。

(一)公告

2013年8月17日(星期六)—8月23日(星期五),在西安人事考试网(www.xapta.com.cn)、莲湖公众信息网(www.lianhu.gov.cn)、西安莲湖人才网(www.xalhrc.com)等网站发布公告。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

1.现场报名时间:2013年8月27日(星期二)—2013年9月2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报名截止至9月2日17时)。考生登录西安人事考试网、莲湖公众信息网、西安莲湖人才网均可下载填写《西安市莲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报名地点:莲湖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西安市莲湖区团结东路6号)。报名时提交填好的《西安市莲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版照片2张和考试费。考试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发〔2001〕89号)批准的标准收取每科笔试费50元,两科共计100元。

 

3.资格初审: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工作简历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人事关系在人才交流中心的,需携带本人人事档案托管卡),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携带报到证或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专科学历报考者还须携带户口薄。通过资格初审后,每人只可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办理相关手续。

4.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后凭身份证、报名费收据于2013年9月9日(星期一)—2013年9月10日(星期二)(时间截止至9月10日17时)在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5.为了体现公平竞争,报考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原则上削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进行补报。个别岗位紧缺专业经用人单位申请,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并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比例可适当放宽,但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参加同类笔试人员的平均成绩。取消招聘岗位的,报名费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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