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林业局选调5人公告

2013-08-17 17:17:33阅读:0地区:贵州电脑版

罗甸县林业局2013年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编委办、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黔南组通〔2010〕8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干部工作的通知》(罗组通〔2011〕5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2013年林业局事业单位选调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原则和程序

1、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三公开”的方式进行。

2、选调工作按照编制选调计划、发布选调信息、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考核、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3、选调工作在罗甸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罗甸县林业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局选调办)统一组织实施。

二、选调人数

此次2013年罗甸县林业局计划选调工作人员5名,其中:管理岗位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4名(详见选调岗位一览表)。

三、选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选调对象

仅限我县正式在编在册财政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工勤人员除外。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7月1日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7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以身份证为准)(详见选调岗位一览表)。

4、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体力,能吃苦耐劳。


5、在2011年8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2011、2012年度考核必须为合格或称职及以上等次(2011年试用期为不定等次除外)。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选调岗位一览表)。

7、报考人员向选调单位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我县非正式在编在册人员、自收自支单位人员。

(2)不符合选调职位要求条件的人员。

(4)2011、2012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选调报考条件的。

四、发布选调简章

按照选调计划,提前7天在罗甸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选调信息,并在罗甸县电视台播放选调相关信息。

五、报名、资格初审

(一)报名

由选调单位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1、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 8月23 日— 月24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罗甸县林业局办公室(四楼)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在报名时须认真填写《罗甸县2013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4、报名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原则上达到3:1比例方能开考,如达不到3:1比例的,最低不得低于2:1的比例。


5、报名工作由局选调办具体负责。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相关材料,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首次参加工作的文件复印件及任职文件(加盖行文部门印章);

(4)2011、2012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考核部门印章);

(5)报考所需的相关资格证明;

(6)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初审

2、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报名的同时现场对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及资格等进行初审,初审结果由审查人员签名。资格初审由选调单位负责实施,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不得拒绝报名资格,并确认初审合格;初审不合格的由审查人员当场告知报考人员,不允许报考,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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