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按规定要求在网上进行。8月27日16:00前完成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8月30日9:00-16:00进行岗位取消后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不足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30日9:00-16:00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视为放弃改报资格),同时完成资格审查工作。
(三)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8月27日9: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8月27日9: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8月28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统考笔试费用(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13年9月14日至9月16日期间,由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地址:南陵县人社局四楼机关和事业单位管理科)。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30日9:00—16:00改报其他岗位。
(四)统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二)》,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英语、写作。
统考笔试时间为2013年9月15日上午9:00—11:30。考试科目满分为12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统考笔试考试大纲在省人事考试网上统一发布。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报考人员可于9月11日至9月13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9月29日,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个人统考笔试成绩。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统考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统考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主要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上述人员于2013年9月15日14:30至9月16日17:30期间携带相关证明到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和事业单位管理科,申报加分事宜(地址:籍山镇政府对面人社局四楼,联系电话:0553-6910305)。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县人社局在其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统考笔试成绩增加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