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安徽芜湖市南陵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45人公告

2013-08-16 16:50:20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2013年南陵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结合我县实际,决定组织实施2013年我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医技岗位共计45名,详见附件:2013年南陵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表。

招聘公告同时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下同)、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220.178.191.51/)、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nlrs.gov.cn)、南陵先锋网(http://nl.ahxf.gov.cn/)、南陵人才网(http://www.nlrc.gov.cn/)发布。

三、组织方式

本次南陵县事业单位招聘参加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搭建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服务平台统一笔试。各招聘工作环节(步骤)由南陵县委组织部、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南陵县卫生局具体负责实施。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报名确认、统一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对象并公示、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四、信息发布方式

考生可按以下信息平台查询招聘各环节信息:

(一)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提供报名和查询《公共基础知识(二)》笔试成绩的平台。

(二)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陵人才网负责发布招聘公告(计划)、笔试后资格复审、入围面试、合成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和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等相关信息。

五、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脱产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我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需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六、招聘步骤

(一)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3年8月22日9:00至8月26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报考医学影像、麻醉专业比例不低于2:1),否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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