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招聘54名人员公告

2013-08-16 12:15:47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六)补录。

各考生综合成绩保留至2014 年8月,如遇放弃录用资格、未过试用期的考生,招录单位可依综合成绩递补体检、考察对象。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录用人员,由招录单位决定。

四、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此次考试录用的工作人员,属龙江镇政府五类聘用人员等级,统一由龙江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管理,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照龙江镇现有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试用期两个月,期间工资按月薪的80%计发。

五、注意事项

报考者需认真阅读本公告,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本公告由龙江镇组织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招考监督电话:23888622,联系人:陈小姐、李先生。

附件:顺德区龙江镇2013年招考聘用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龙江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招聘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doc

龙江镇委组织工作办公室

201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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