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招聘54名人员公告

2013-08-16 12:15:47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2013年招考聘用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录54名龙江镇政府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人员,须在2013年9月30日前已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政府聘员义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招考单位规定的其它条件,其中退伍军人的学历条件放宽至大专或以上学历,并且笔试、面试成绩各加5分(详见职位表)。

注:周岁的计算日以2013年8月15日为基准,如:30周岁以下是指在1982年8月15日以后出生者,如此类推。工作经验年限统计截止至2013年8月15日。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招聘方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本人自愿报名,经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 年8月19 日(星期一)至 8月27日(星期二)办公时间内,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 2:00 时至 5:30时;

2、报名地点、咨询电话:详见《顺德区龙江镇2013年招考聘用人员职位表》(附件1);

3、报名要求:报考者按本公告的招聘条件,从龙江镇政务网上下载并填写《龙江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2),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其他证明材料(退伍军人证、工作经历证明或资格证明等)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3张办理报名手 续。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笔试。

考生报名后,经资格审核,符合资格的参加笔试(对于报考人数不足拟录取人数3 倍的职位,视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开考)。本次笔试委托专业机构命题,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不设考试大纲,不指定考试用书。具体领取准考证及笔试时间、地点 另定。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并按照不同职位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成绩可在龙江镇政务网查询。

(三)面试。

对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采取结构化面试办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能力进行总体评价。面试 对象名单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有考生放弃面试,招录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是否递补面试人员,由招录单位决定。

面试采用量化标准测试的方式,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并按职位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各职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后,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在顺德区龙江镇政府政务网上予以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考察由招考机关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录用。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录取。 拟录用对象名单在龙江镇政务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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