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拔文秘工作人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竞争性选拔人才力度,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县政府安排,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拔一批文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选方式
为规范程序,提高工作效率,降低选拔成本,营造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良好氛围。公选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公选职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选拔文秘工作人员14名,其中县委办2名、人大办1名、政府办4名、政协办2名、组织部2名、统战部3名。
三、报名范围
(一)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在岗借调人员。
(二)全县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符合以下资格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备文秘工作人员的基本条件,符合文秘职位的具体要求。
3、男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
5、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干部身份。
6、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两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实施步骤
湟源县公开选拔文秘工作人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确定考核对象、组织考核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湟源电视台、湟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等媒体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工作由湟源县公开选拔文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公选办)统一组织,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形式。组织推荐的,由所在单位按照公选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初审,汇总后于8月22日18时00分前统一上报县公选办。个人自荐的,报名资料送县公选办进行初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2、报名资料: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包括:打印完整的《湟源县公开选拔文秘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其它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各一式2份,近期2寸浅底彩色证件照片4张。
3、报名时间和地点:2013年8月19日8时30分开始,8月22日18时00分截止。报名地点:湟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大楼3楼306室)。
4、资格审查。由县公选办负责对报名资格统一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拔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参选条件的,随时取消参选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参选资格并做出相应的组织处理。审查合格者,凭相关证件原件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知识为主,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150分钟。
笔试由县公选办负责组织进行,每个考场至少确定2名责任性强、敢于纠正违纪行为的人员进行监考,并邀请县领导和领导小组成员巡视。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按拟选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对面试人选的综合能力和素质进行综合评价。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满分为100分。
(五)确定考核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按拟选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对象。
(六)组织考核
按照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
(七)确定人选
公选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人选。确定的人选实行半年试用期。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报县人事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原单位安排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公选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公选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湟源县公开选拔文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