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丽水市人民医院招聘17名人员公告

2013-08-16 12:21:04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 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政府网、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 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 再决定是否聘用。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六)服务期限

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年限为8年。

本次招聘工作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监督下,由丽水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丽水市人民医院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2780154,0578-2780031

附件:丽水市人民医院招聘紧缺人才报名表.doc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人民医院

201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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