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丽水市人民医院招聘17名人员公告

2013-08-16 12:21:04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2013年丽水市人民医院招聘紧缺人才公告(2013年第26号)

根 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规定及《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研究生和“211工程”大学本科毕业生招聘人员工作意见》(丽人社 〔2011〕13号)精神,因工作需要,丽水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医生9名、麻醉医生3名、放射诊断医生3名、放射技师1名、病理诊断医生1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人民医院为市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招聘人数 学历/学位 所需专业要求 备注
临床医生 专技 9 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 临床医学 全日制普通高校、英语四级,2011届及之前历届生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
麻醉医生 专技 3 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 麻醉学  全日制普通高校、英语四级,2011届及之前历届生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
放射诊断医生 专技 3 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全日制普通高校、英语四级,2011届及之前历届生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
放射技师 专技 1 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 医学影像技术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届及之前历届生须具备上岗证
病理诊断医生 专技 1 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 临床医学 全日制普通高校、英语四级,2011届及之前历届生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

三、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年龄为35周岁(1977年8月26日以后出生)以下。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 名时间为2013年8月26日至8月27日,报名地点:丽水市人民医院人事处(丽水市大众街15号),联系电话:0578-2780154,0578- 2780031。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所在单位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 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择期通知面试。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形式,注重对应试者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采用100分制,60分为合格线,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考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