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西赣州石城县从优秀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中选聘3名事业单位人员

2013-08-14 15:14:54阅读:0地区:江西电脑版

(二)报名(2013年8月21日—8月25日)。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现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乡(镇)党委推荐同意,到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①《石城县2013年从优秀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中选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②申请人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③任职及业绩奖励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④《石城县2013年从优秀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中选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征求意见表》(见附件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行政中心二楼A230室)。

(三)资格审查(2013年8月26日—8月29日)。

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由组织部牵头负责,纪委、政法委、农工部、人保局、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共同参与做好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合格的在其所在乡(镇)、村分别进行7天以上的公示。公示结束后,符合报考条件的,统一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选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笔试(2013年9月15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的命题、组织、阅卷等考务工作由县选聘领导小组负责,笔试采取闭卷答题的方式进行,实行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农业技术和管理知识等。公共基础知识侧重对掌握党和国家现行的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农业农村知识和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能力测查。题型以客观题为主,主要测试乡村干部应知应会的内容。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笔试结束后,将成绩向社会公布。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按选聘计划的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五)考核(2013年9月25日前)。

考核工作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抽调有关单位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重点对报考人员工作实绩进行考核。总分为40分,主要分为民主测评和加分两部分:


1.民主测评。分值为15分。分两个层面进行,按优秀率计分。一是组织村(居)“两委”委员、村(居)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或社区负责人)、“五老”人员和在村(居)的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被考核人进行测评打分(7分),参加测评人员不得少于30人。二是乡镇党委、政府评议,组织党政班子成员和站所负责人及一般干部对被考核人进行测评打分(8分),参加测评人员不得少于30人。

2.加分。分值为25分。一是任职加分。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按任职年限(不是“一肩挑”的可两项任职累加)每年按0.6分计分累加;现任书记、主任“一肩挑”的加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二是奖励加分。2006年以来个人或所在村获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县级综合表彰的{指以一级党委、政府名义表彰的,且必须是本人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期间获得的,以下单项工作表彰类推},分别按6分、4分、3分、2分加分,单项工作表彰(指以县处级以上部门或领导小组表彰的)的按4分、3分、2分、1分加分,不同奖项分可累加,同一年度不同级别奖项的同一奖项取最高分值(均以奖励文件或证书为准)。累计加分不超过15分。

考核工作结束后,将考核成绩向社会公示。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按选聘计划的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笔试、考核得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六)面试(2013年10月15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按笔试加考核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笔试加考核得分又并列,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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