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招聘3人公告

2013-08-14 15:37:59阅读:0地区:新疆电脑版

2013年布尔津县公开招聘林业管护人员实施方案

布尔津县近几年造林面积不断扩大,为做到林有所管,确保林木成活成林,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管护人员3名(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属合同工)。

一、招聘领导小组

组 长:任广鹏 县委书记

副组长:木合亚提•努尔木哈买提 县委副书记、县长

塔拉甫·卡依马尔旦 县委常委、纪检委书记

郑洪全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成 员:孙 健 组织部副部长

孙 彦 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祥林 林业局局长

刘克川 财政局局长

杨海涛 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布尔津县户籍的初中以上毕业生、复转军人、城镇失业人员等各类人员。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的身体条件,热爱基层工作。

(三)年满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五)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下列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到行政、刑事处罚人员。


2.参加反动组织、非法宗教活动或受到法律制裁的。

三、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2013年布尔津县公开招聘林业管护工作人员职位表》。(具体查询请登录布尔津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rj.gov.cn)。

四、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7日至8月15日。

2.报名地点:县林业局

联系人:费轩 联系电话:0906-6523080。

3.报名费用:报名费15元,考试费80元,合计95元。

4.报名方法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及报考职位所需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携带近3个月以内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到报名点报名,并填写《2013年布尔津县公开招聘管护工作人员报名表》。

5.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时间:8月16日 领取地点:县林业局

6.要求

考生应严格按职位条件报名,凡不符合职位条件以及弄虚作假的,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面试

1.时间:2013年8月19日,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要求:考生须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准考证按时参加测试。

3.成绩公布:2013年8月20日体能测试成绩在布尔津县政府网上公布。

(三)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复查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由此或报考人员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时,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因政审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时,按考试成绩排名从该职位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招聘领导小组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布尔津县政府网(www.brj.gov.cn)、布尔津县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对群众举报有弄虚作假不良行为的,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调剂

所有职位按照规定的程序确定最后拟聘用人员后,若个别职位出现空缺,可视情况进行调剂。

(七)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逾期一周不报到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每年签订一次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协商一致的可续签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在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有违规、违纪及弄虚作假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解除聘用的人员,不再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八)待遇及管理


新聘用人员月工资不低于15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金),单位另外缴纳5项社会保险金,食宿自理。

五、监督及其他要求

布尔津县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参与招考工作的考官及工作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要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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