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宁波市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3名人员公告

2013-08-13 17:25:16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宁波市土地勘测规划院、宁波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土地勘测规划院是宁波市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自收自支。主要承担全市土地规划、土地勘测、土地调查和数据生产等技术性工作,为国土资源部门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

宁波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是宁波市国土资源局下属的全民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自收自支。主要承担全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的业务、技术指导、质量监管,开展土地开发整理课题调研,参与制定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有关政策、技术规程、管理办法等。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人数 岗位职责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宁波市土地勘测规划院(2人) 土地规划 1 承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设计、编制、论证等工作;负责相关地理信息数据的变更、维护和衔接。 地理信息系统、地理信息系统与地图学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面向宁波市 年龄25周岁及以下;
土地勘测 1 承担全市土地勘测定界、地籍测绘与权属调查等工作,参与土地调查质量监督管理、技术指导。 测绘工程、测量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面向宁波市 1、拥有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
宁波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1人) 财会 1 承担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 会计学、审计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面向宁波市 1、拥有会计师(或审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有5年及以上财务管理工作经历;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

学历(学位)、职称的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港澳、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21日(上午9时-11时,下午2时半-17时半;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1)、宁波市土地勘测规划院:宁波市江东区东部新城和济街9号,电话:0574-87956167、87956165,联系人:张老师、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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