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录用
对经公示后的拟录用人员,由各乡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注意事项
1、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对报名提交的材料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本次录用资格。
3、相关报名表材料等请至德清人才网、德清人力资源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zjdqrc.com/、www.dqlm.com/。
本公告由县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民政局基政科8062283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 12388
附件1:德清县201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计划表.doc
德清县社区专职工作者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