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湖州市德清县招聘20名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2013-08-13 17:27:13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德清县201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社区建设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德委办发〔2012〕81号)和我县社区工作实际,为切实加强社区专业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提升社区管理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20名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其中武康镇12名,乾元镇3名,新市镇5名)。

详见附件1:德清县201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德清县生源或德清县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截止招聘公告刊登之日)。普通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持有全国社会工作师或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的人员,退役士兵可适当放宽学历条件。任满1个聘期(3年)、年度考核均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

2、思想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社区工作,乐于服务居民群众,责任心、事业心强。

3、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社区工作知识。

4、身体健康,凡报名者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3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具体按照发布的招聘公告,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笔试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14日—2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周六周日除外)。

2、报名地点:县民政局基政科0210室(县行政中心A座)。

3、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方可参加考试。报名时按浙财综字[2007]7号文件规定缴纳考务费80元(每科40元)之后,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民政局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经审核后免除其考务费。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德清人才网上自行下载《德清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附件1)并填写完整,贴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一式两份;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生源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4)相关资格证书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4、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缴纳考务费收据到县民政局基政科0210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社会工作知识以及社区建设和管理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数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三)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再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

按照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最后一名有成绩并列者,则面试成绩高者排序在前)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聘体检标准。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人选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5、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如有考察不合格者,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6、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德清新闻报纸、德清人才网、德清人力资源网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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