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省岳阳市国家磁力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招聘11人公告

2013-08-12 11:57:37阅读:0地区:湖南电脑版

国家磁力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国检中心)是由岳阳市人民政府牵头, 岳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湖南省磁力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具体承建,在岳阳市电磁制造行业商会支持下建立起来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该中心是社会公益性检测机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由国家授权、具有第三方公正性地位。主要职能一是承担磁力设备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强制性认证检验、型式检验、仲裁检验、委托检验、进出口检验和科技成果鉴定检验等检验研究工作;二是开展磁力设备国际合作与交流,负责磁力设备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三是负责磁力设备地方检验机构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四是负责磁力设备检验技术和检验设备的研究;五是开展磁力设备技术研究和开发,为生产企业提供技术服务。

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国家磁力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筹建工作的会议纪要》(岳府阅〔2013〕29号)精神,以及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规划与能力建设、验收的基本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员1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岳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质监局人事科,由市质监局人事科和国家磁力设备质检中心筹备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市质监局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岗位需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三、招聘职位及待遇

(一)工作地区:岳阳市

(二)招聘职位和人数: 共招聘11人,其中,国检中心学术带头人1名;电磁搅拌器检测、电磁除铁器检测、起重电磁铁检测、磁选机检测4个专业业务骨干和检验员各1人;磁力标委会业务骨干和秘书各1人。

 

(三)待遇:国检中心学术带头人从科研院所聘用退休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面议;检测专业业务骨干和标委会业务骨干人员按学历、职称分别享受我局事业单位同等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待岳府阅〔2013〕29号文件落实到位后,按相关政策解决编制问题;其他人员按学历、职称分别享受我局事业单位同等聘用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四、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中心学术带头人(1人)

1.学历要求:全日制理工本科以上;职称:正高、教授级高工、研究员以上。

2.工作经验:从事磁力设备相关产品的研究五年以上,熟悉磁力设备相关产品的工作原理、生产工艺、设计参数,在磁力设备领域具有知名度,在磁力设备领域专业学术上己取得较好成果。

3.身体健康,能带领团队发挥关键作用。

(二)检测专业业务骨干(4人)

1.学历要求:全日制理工本科以上;职称:工程师以上。

2.年龄要求:35岁以下(其中高级工程师以上可放宽年龄要求)。

3.工作经验:从事相关聘用岗位的产品设计、生产、检测三年以上;熟悉相关聘用岗位的产品工作原理、生产工艺、设计参数,在技术理论上有一定见解;熟悉相关聘用岗位的关键检测项目参数,检测方法、检测程序和检测仪器设备,在专业学术上有一定成果。

4.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有团队协作精神。

(三)磁力标委会业务骨干(1人)

1.学历要求:全日制理工本科以上;职称:工程师以上。

2.年龄要求:35岁以下(其中高级工程师以上可放宽年龄要求)。

3.工作经验:从事标准管理或磁力设备及材料的产品设计、生产、检测三年以上;熟悉标准的管理政策及流程;熟悉磁力设备及材料的产品工作原理、生产工艺、设计参数,在技术理论上有一定见解;熟悉磁力设备及材料的关键检测项目参数,检测方法、检测程序和检测仪器设备,在专业学术上有一定成果;能流利听、说、写英语。

 

4.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有团队协作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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