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市直单位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大基层干部选拔力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全市为市委政策研究室、市总工会等市直部门或部门所属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及数量
本次为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组织部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市委宣传部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市林业局所属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市卫生局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市环境保护局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市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市科学技术协会所属事业单位、市残疾人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等11个部门单位公开遴选正科级以下工作人员13名,遴选职位及条件见《张掖市2013年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公开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县、乡机关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干部,其中用人机构性质为公务员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面向县、乡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公务员或县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的工作人员遴选。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基层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营和相当营以下单位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符合职位要求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及其他条件。
5、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受过劳动教养处分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任职试用期内或者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能遴选的其他情形。
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不得报考与遴选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职位。
三、公开遴选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13年8月15日至8月25日。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申请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在机关推荐,到县区委组织部报名,经县区组织、人社部门汇总并联审同意后,合格者报市遴选办(设在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由市遴选办协调各遴选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报名人员除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外,同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所在单位及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基层工作经历及遴选职位所要求的从事某方面工作经历证明,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5张。报考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追究责任。
本次遴选工作,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遴选计划与报名合格人数之比1:3,个别专业性强的职位,可放宽到1:2,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由市遴选办统一组织。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3年8月31日(星期六),考试地点设在甘州区(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面试和职位业务能力测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拟遴选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放宽笔试开考比例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